志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4/11/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李明熹/新竹五峰汽車貸款總經理

林振旻/財務部處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經營印刷電路板之產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李明熹及林振旻因利益迴避不參與

表決外,其餘董事經主席徵詢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車貸嘉義六腳車貸財務業務之影響新銀行信用貸款房貸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所擔任該公司名稱及職務:

李明熹/志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志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林振旻/志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志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事宜-091325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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